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我国资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略新兴产业的一部分,也是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途径。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建立资源型、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内容。2012年3月21日,国家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文确定金华市为全国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试点城市,我区具体任务为建设2个分拣中心,74个回收网点。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区自2012年正式启动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构建,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网络体系。该体系共投入建设资金900余万元,建设分拣中心2个,新建、改建回收网点共计74个,网点遍布白龙桥、蒋堂、罗店、竹马、乾西、雅畈、新狮等乡镇(街道),分拣中心与回收网点均已投入使用。
一、主要做法
(一)目标先行,以主体推动建设。1.明确目标。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以合理利用资源和有效保护环境为出发点,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回收利用率为着力点,以龙头企业和建设项目为抓手,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2.落实主体。2007年以来,我区备案登记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共14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家),回收网点近60个,个体经营者19户。区经济商务局在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调研摸底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走访、开展座谈、组织企业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形式,结合企业的经营现状和自身意愿等,确定金华市永兴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金华市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两家龙头企业为项目承办主体,承担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任务,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二)合理布局,以规范统一建设。1.科学规划。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管理、规范经营的原则,对我区范围内乡(镇)、村回收网点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底数,以整合现有资源为基础,以2个分拣中心为依托,按照城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乡镇每2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每个镇乡(街道)至少建立一个回收站,社区、中心村设立若干个回收点的标准,合理布局,制定回收网点具体布点规划。2.规范建设。回收网点按照“七统一、一规范”(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经营规范)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2个分拣中心分别占地25亩和30亩,设立经营货场、加工处理、办公管理、生活服务区,达到环保、安全和消防等有关要求,实现规范化、专业化,提升对废纸、废金属、废钢铁等主要回收品种的综合分拣加工能力。
(三)狠抓落实,以督查确保成效。1.扩大范围。对现有证照齐全的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利用,对基本符合要求的,统一按照“七统一、一规范”的要求进行再生资源标准化回收网点建设之外,根据两家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将企业设在我区工厂厂区内的回收点也按照建设规范进行整改,共有24家工厂回收网点纳入建设体系,既有助于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的完成,也有利于厂内回收网点的规范化;2.加强督查。把握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建立定期督查制度,掌握企业每月建设进度和投入情况,每季度对两家企业分拣中心、回收网点的建设进度进行实地查看,年度对已建成的网点逐个进行初步验收,对照项目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始终引导企业以规范化建设为核心目标,确保建设进度扎实推进;3.强化整改。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网点,督促其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后的网点再次进行回访,主要针对台账规范、灭火器配备、制度上墙、衡器标准、现场管理等,各项问题整改到位方可通过验收,确保体系建设统一规范。
二、工作建议
(一)政府政策引导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带有社会公益性质,应纳入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中。通过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进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整合归一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实行即征即退方式,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给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机遇。再生资源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各种回收和交易模式逐渐发生演变,在一些大城市,创新型回收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思维日益渗透,建议由政府层面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创新奖励政策,把行业培训纳入农民工就业培训范围,给予一定的培训经费扶持。
(二)职能部门发挥合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牵涉到多个部门职能,在部门各自职责内有交叉甚至矛盾,产生的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针对回收网点办证难,回收体系建设与城市建设存在矛盾的问题,建议借鉴开发区的做法,由区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合力,对回收体系网点在发放证照上采取特殊政策,即不予审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外的废品回收网点,对体系内的网点,验收合格就可发放营业执照。具体做法是:对从前审批下来的回收网点,若其经营行为达不到要求,可逐步取缔;而通过整改提升达到要求,并已纳入体系内通过验收的回收网点,应予以发放营业执照使其合法化,也更有利于回收网点的统一规范管理。
(三)龙头企业加强管理。前期市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永兴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两家龙头企业按照市场规律,以整合资源为基础,以建设网点为核心,以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手段,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到社区、乡镇建立了回收网点。建成后应鼓励龙头企业继续发挥对各自网点的业务管理和日常管理作用,鼓励企业和相关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切实做好监管,不断规范和完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回收网点,确保网点规范运营,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从而促进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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