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江苏在线消息:今天,南京市新拆迁办法及配套体系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自1991年南京市第一部拆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20多万户被拆迁居民改善了住房条件,全市人均住房面积由7.3平方米增长到去年底的21.4平方米。
新的拆迁条例有明显的特点:一是突出保护群众利益。在补偿水平上,实行最低单价和最低总额保障两条保障线,如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低于政府确定的拆迁补偿指导价格,以拆迁补偿指导价格为最低补偿单价进行保障,如其获得的货币补偿款总额仍低于最小套型经济适用住房总房款,补足至总房款,实行最低总额保障。二是大力推进市场化进程。对原有拆迁补偿办法进行重大调整,改变拆迁补偿由政府依托土地级别定价的模式,重新划定了拆迁补偿区位,确立了市场化评估体系,根据市场化评估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三是全面贯彻省《条例》精神。在大于房屋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的处理,不满5年被拆迁房屋的补偿等方面均与省《条例》保持一致。四是构建综合社会保障体系。明确有关部门在被拆迁户就学、就医、就业和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群众考虑得更多一些,想得再细一些。五是依法严格规范拆迁操作。制定了拆迁公示制度、信访投诉接待制度、目标责任承诺制度、拆迁举报制度、拆迁稳定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制度,强化拆迁行业管理,全面规范拆迁行为。
新的拆迁管理办法公示至2009年12月10日24时止。在“中国南京”政府网站(www.nanjing.gov.cn)、南京房地产信息网(www.njhouse365.com)、南京拆迁网(www.njcqb.com)向社会公示。市民的建议和意见,可邮寄信函至南京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北京东路41号,邮编210008)和南京市房产局拆迁处(华侨路52号,邮编210029),也可登陆南京房地产信息网www.njhouse365.com参与讨论,并可将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南京房地产信息网上开通的专用邮箱cqb@njhouse365.com。市民在发表意见和建议时署上真实姓名,留下详实联络方法,以便保证意见和建议的真实性,方便与政府部门与市民沟通。拆迁办法起草小组将于12月11日至20日,集中研究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拆迁办法及配套文件。(黄南 刘大颖)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区位补偿指导单价 (征求意见稿)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区位级别 |
分区编号 |
所在城区 |
指导单价 |
一级 |
A1 |
玄武 |
3900 |
B1 |
白下 |
C1 |
秦淮 |
E1 |
鼓楼 |
二级 |
A2 |
玄武 |
3600 |
B2 |
白下 |
C2 |
秦淮 |
D1 |
建邺 |
E2 |
鼓楼 |
E3 |
F1 |
下关 |
三级 |
A3 |
玄武 |
3100 |
C3 |
秦淮 |
D2 |
建邺 |
F2 |
下关 |
F3 |
G1 |
雨花台 |
H1 |
栖霞 |
四级 |
A4 |
玄武 |
2700 |
B3 |
白下 |
C4 |
秦淮 |
F4 |
下关 |
G2 |
雨花台 |
H2 |
栖霞 |
五级 |
G3 |
雨花台 |
2200 |
H3 |
栖霞 |
六级 |
H4 |
栖霞 |
2000 |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区位级别划分方案
其中建邺区所辖江心洲,栖霞区所辖八卦洲镇不列入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区位划分范围,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可参照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区位级别六级区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一、拆迁区位划分情况概述
1、南京市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8个城区共划分为6个级别27个分区,其分布如下表:
城区 |
玄武 |
白下 |
秦淮 |
建邺 |
鼓楼 |
下关 |
雨花台 |
栖霞 |
分区数 |
4 |
3 |
4 |
2 |
3 |
4 |
3 |
4 |
编号 |
A1、A2、A3、A4 |
B1、B2、B3 |
C1、C2、C3、C4 |
D1、D2 |
E1、E2、E3 |
F1、F2、F3、F4 |
G1、G2、G3 |
H1、H2、H3、H4 |
2、城市房屋拆迁区位级别划分情况表 :
区位等级 |
玄武 |
白下 |
秦淮 |
建邺 |
鼓楼 |
下关 |
雨花台 |
栖霞 |
一级 |
A1 |
B1 |
C1 |
/ |
E1 |
/ |
/ |
/ |
二级 |
A2 |
B2 |
C2 |
D1 |
E2、E3 |
F1 |
/ |
/ |
三级 |
A3 |
/ |
C3 |
D2 |
/ |
F2、F3 |
G1 |
H1 |
四级 |
A4 |
B3 |
C4 |
/ |
/ |
F4 |
G2 |
H2 |
五级 |
/ |
/ |
/ |
/ |
/ |
/ |
G3 |
H3 |
六级 |
/ |
/ |
/ |
/ |
/ |
/ |
/ |
H4 |
3、上述区位级别情况详见“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区位级别图”。
二、城市房屋拆迁区位划分范围:
城区 |
分区 |
分区四至 |
区位特点 |
玄武 |
A1 |
西至中央路、中山路区界,北由玄武湖隧道入口向西沿城墙经龙蟠路至中山东路,南至中山东路。 |
包括鼓楼、新街口市级中心,为市政府所在地; |
A2 |
西邻城墙、龙蟠路,北至环玄武湖沿龙蟠路向东,经城墙向南至中山东路,南至中山东路; |
环玄武湖地区、富贵山地区,有明故宫、南京历史博物馆等; |
A3 |
西至中央路北端、城墙、沿龙蟠路过城墙接南部区界,北自中央路北段沿区界至黑墨营路,经黑墨营路向西沿宁镇公路至环陵路向南接区界。 |
钟山风景区,旅游景点丰富,自然景观优越; |
A4 |
西至北苑西路、黑墨营路,北至区界,南沿宁镇公路向西经环陵路至区界。 |
偏远东郊,呈明显城乡接合部特征。 |
白下 |
B1 |
西至秦淮河,北至汉中路、中山东路,东至龙蟠东路,南至升州路、建康路。 |
包括新街口、朝天宫商业中心; |
B2 |
西至龙蟠中路,北至中山东路,东至区界,南至自中和桥沿秦淮河至石杨路桥接宁芜铁路。 |
居住小区较多,涵盖月牙湖地区等; |
B3 |
西至区界,北至秦淮河、宁芜铁路、区界,东南至区界。 |
铁路以南,有城乡接合部特征。 |
秦淮 |
C1 |
西至内秦淮河,北至升州路、建康路,东至城墙,南至长乐路、内秦淮河。 |
夫子庙、白鹭洲公园地区(老城南地区); |
C2 |
西至外秦淮河,北至长乐路、内秦淮河,南、东至城墙。 |
城墙内中华门地区(老城南地区); |
C3 |
西南至区界,北至城墙、区界,东至大明路。 |
企业分布较多,南京南站、中华门长途汽车站; |
C4 |
西至大明路,北、东、南三至区界。 |
老飞机场地区,有城乡接合部特征。 |
建邺 |
D1 |
西至江东南路,北至汉中门大街,东至秦淮河,南接应天西路。 |
南湖地区、莫愁湖地区; |
D2 |
北至区界、江东南路、应天西路,东沿区界向南。 |
以奥体中心开发建设带动的新区。 |
鼓楼 |
E1 |
西至秦淮河,北至模范马路、模范中路、模范西路,东至中央路中山路区界,南至汉中路。 |
省委省政府所在,涵盖山西路、鼓楼、新街口市级中心,学区好; |
E2 |
西至城墙,北至区界(十里长沟),东至中央路,南至模范马路、模范中路、模范西路。 |
一般性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性单位分布较多; |
E3 |
西至长江边,北接定淮门大街,东邻秦淮河,南至汉中门大街区界。 |
新崛起的河西板块。 |
下关 |
F1 |
西至惠民大道,向西沿宝善街九巷、中山北路至江边,北起建宁西路、建宁路,东至大桥南路、区界,南至外秦淮河。 |
绣球公园、热河南路地区、挹江门地区,新建滨江景观区; |
F2 |
西至江边,北沿桥头堡至大桥南路、铁路线至中央北路,东至中央北路,南至建宁路、护城河。 |
中央门、建宁路地区、狮子山阅江楼地区; |
F3 |
西至江边,北至中山北路、宝善街九巷,东至惠民大道,南接定淮门大街。 |
各类批发市场集聚,滨江景观区; |
F4 |
西至长江,北至、东至区界,南沿长江大桥至大桥南路、铁路线向东至中央北路接区界。 |
码头、南京西站、大桥等及工业企业较密集区域。 |
雨花 |
G1 |
西、北、东至区界,南至雨花南路。 |
宁南地区,人文景观较丰富,自然景观较好; |
G2 |
西、东至区界,北至雨花南路,南至绕城公路。 |
交通便利、城市化发展快; |
G3 |
西、东、南至区界,北至绕城公路。 |
城乡接合部特征。 |
栖霞 |
H1 |
西、南至区界,北至幕府东路,东至和燕路、华电路、北苑西路。 |
迈皋桥地区; |
H2 |
西至长江,东至绕城公路、栖霞大道、仙新路三期、312国道,南至区界、幕府东路、和燕路、华电路、区界。 |
大型企业、石化企业分布区域; |
H3 |
西至二桥、栖霞大道、宁栖公路、北至长江,东至七里河。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
H4 |
西起七里河,北至长江,其余区界。 |
属偏远市郊。 |
教你如何按新拆迁法算账
案例一: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补偿金额
玄武区某处混合结构多层住宅成套房,1991年建成,建筑面积58.42平方米,该处房屋所处拆迁区位级别为二级,补偿指导单价为3600元/平方米。按新拆迁法评估单价为4279.36元/平方米,高于该拆迁区位补偿指导单价。
该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评估单价和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总额=4279.36元/平方米×58.42平方米=250000元。
案例二:适用最低单价保障确定拆迁补偿金额
玄武区某处混合结构多层住宅成套房,1986年建成,建筑面积50.88平方米,该处房屋所处拆迁区位级别为二级,补偿指导单价为3600元/平方米。按新拆迁法评估单价为3537.74元/平方米,低于该拆迁区位补偿指导单价。
该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照拆迁补偿指导单价和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总额=3600元/平方米×50.88平方米=183168元。
案例三:适用“双保障线”确定拆迁补偿金额
玄武区某处混合结构多层住宅非成套房,1984年建成,建筑面积18.31平方米,被拆迁人仅有此一处住宅。该处房屋所处拆迁区位级别为二级,补偿指导单价为3600元/平方米。按新拆迁法评估单价为3276.90元/平方米,低于该拆迁区位补偿指导单价。
该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照拆迁补偿指导单价和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总额=3600元/平方米×18.31平方米=65916元,该总额仍低于南京市当年最小户型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按照该经济适用住房总价予以补偿。南京市最小户型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总价=1600元/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45平方米(最小户型标准)=72000元。该户最终获得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7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