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为有效规范废品收购经营秩序,消除潜在安全隐患,6月6日,鹤山市召开废品收购站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对整治行动进行了精心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勇战,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余登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认为,整治废品收购站是创建干净、整洁、有序的文明城市的需要,是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的重要行动,一定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行业监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不见成效决不收兵。
会议决定由鹤山市科工商务局牵头协调同沙坪街道、市场监管、规划、公安、消防、城管、安监、环保、交通等多个部门对辖区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全面细致的联合检查。
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收赃销赃、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城区内废品收购站点的证照情况、按规定公示情况、经营范围等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沙坪镇南大潭村等地无证无照经营的、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立即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整改的,当场予以取缔。同时,对危险物品容器、液化石油气罐、废弃汽油桶等物品的回收和管理进行重点督查,要求经营者必须守法经营,强化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严禁收购和拆解危险物品容器,做到不污染、不扰民。
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开展对回收站周边秩序进行整治,取缔占道经营。督促经营者落实和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督促指导配备环卫设施、落实保洁制度、禁止垃圾、废品场外堆放。落实摊前“三包”责任制,查处经营户违反市容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
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力量取缔周边乱搭乱建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局负责按《公路法》的规定, 严格查处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的违法堆放货物及经营行为,依法清理违规占道经营。
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收购站消防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经营者落实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安监局负责对收购站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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