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徐州交警贾汪大队民警在江庄公安检查站执勤时,一辆挂有农机号牌的蓝色货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当即用手势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驾驶员并没有听从民警的指挥,而是选择驾车闯卡,不料被前方的另一名执勤民警拦停。
经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以及所驾驶的车辆检查发现:该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与该车的行驶证,这辆悬挂的号牌为鲁04**61绿色农机号牌,但经民警网上比对该车车辆识别代码,发现该车原号牌为鲁Q5**7N,为营运重型普通货车,核载9720KG,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10月19日,已脱审一个周期,所悬挂的号牌与该车的真实号牌不相符;该驾驶人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为C1证,与准驾车型也不符;而且该驾驶员无法提供出该车的机动车交强险有效保单或证明该车已办理机动车交强险。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名叫张某,是一名废品收购站的老板,一个月前收购了该车,收购时该车无牌,张某将自己的拖拉机所悬挂的号牌挂到了该车上,用于拉运废品,不料在驾驶该车拉运废品的途中,被交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该驾驶人张某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营运汽车;
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该驾驶人张某将受到8000余元的罚款、驾驶证记27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依法交通、安全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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