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医疗垃圾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的细菌性病毒,而且有一定的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如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传播,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医疗垃圾在我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被列为头号危险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垃圾的收集、消毒、焚烧等处理,有着一套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然而,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河南省郑州市多家医院的医疗垃圾回流社会。
医院:法律法规视为无物医疗垃圾流入社会
在这两个多月的跟踪调查中,位于郑州市航海路和大学路交叉口的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疗废弃输液瓶都被一辆尾号707的白色面包车拉到位于管城区十八里河的一废品收购站内。该废品回收站对这些医用输液瓶不经过任何处理,就分拣后卖给不同的回收地方:有做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有用输液后的玻璃瓶子直接装食品的……
位于郑州市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的郑州市人民医院和位于中原路、桐柏路的郑州市中心医院的医疗废弃输液瓶都被郑州市辰云华侨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辰云)回收。
该公司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以上两家医院的合同后,开始“挂着羊头卖狗肉”:自己需要的废品,就拉到自己的厂子里分拣加工,不需要的或利润低的就直接拉到嵩山南路交通学院后贾咀村的一废品回收站内,由其负责处理。该废品回收站就在村子的路边把玻璃输液瓶砸碎,堆在一起,等着卖出去;塑料的放在院子里,等着卖个好价钱,完全不考虑这些医疗废弃输液瓶存在着很多细菌,传染病源等。
郑州辰云:“合法公司”躲猫猫监管部门疑为“不作为”
经了解得知,注册于郑州市二七区京广中路126号的郑州辰云华侨科贸有限公司早已私自把厂址迁到二七区侯寨。
在这个没有任何标识的院子内,只有几间办公室,一间帆布搭的储物室,几百平米只有架子的厂房。在这些露天的厂房内,医疗废弃的输液瓶随处可见。厂里只有一位老大爷,在来来回回装着这些塑料瓶子,不时还用嘴扯掉一些东西,完全不顾及这是医疗垃圾,是可能有毒的。
在厂子的里边,一台塑料粉碎机已经停工,粉碎到一半的“半成品”还没有来得及运走。这些被粉碎的塑料输液瓶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和细菌、病毒一起直接被运走用于其它制品。
监管:法律法规明文要求生命安全岂能儿戏
医疗垃圾病毒的危害性是生活垃圾的几十甚至上百倍,在国际上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被列入控制危险废物转移的《巴尔赛公约》条款之中,我国也将其列入《国际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也于2003年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早在2009年中旬,郑州市环保局郑环办(2009)121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加强对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等过程的管理工作,特别对使用后的输液瓶分类收集混乱、随意丢弃、卖与不法商贩及非法回收利用等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立即立案予以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郑州市卫生局2011年年底转发市委督查室第6933号文《关于输液瓶回流社会引发重大疾病的通知》中指出,各医疗单位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管理,确保本单位的废弃输液瓶不流入废品站、小作坊、没有资质的企业,不被不法商贩利用,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法律法规一再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却在管理和监督上听之任之,让这些直接影响老百姓日常生活的违法行为“光明正大”。温家宝总理曾说过:“只要关系到老百姓的事情,就没有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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