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东莞虎门镇南栅村国兴废品收购站的三名员工,遵照其上司的旨意,对运塑胶出厂的货车强行拦截并对司机大打出手。日前,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对三名罪犯提起公诉,三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邢国喜、王桥、欧阳剑治等人原系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村国兴废品收购站的员工,该收购站自2006年1月1日起,在南栅社区经营废品回收经营业务。2009年5月4日下午,被害人陈某堂驾驶一辆大货车从虎门镇德源塑胶玩具厂装载一批价值87090元塑胶料外出准备过地磅。为阻止他人在其经营的辖区把废品运出,邢国喜、王桥、欧阳剑治、黄某红等8人(黄某红等5人另案处理)到德源厂门前守候,意图阻止陈某堂运输废品离开。同日15时许,邢国喜等8人见陈某堂驾车驶出德源厂门口,遂驾驶1辆摩托车、2辆小货车紧紧追逐陈某堂的货车,并试图加以拦截。在追至东莞市长安镇上角加油站旁路段时,邢国喜驾摩托车将陈的大货车拦停,在未说明要求其下车原因的情况下,要求陈某堂下车。邢国喜等人对其进行殴打,致陈某堂全身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其所受损伤为轻微伤),治安队员闻讯后当场将邢国喜等3人抓获。
该案移送至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后,二区检对邢国喜、王桥、欧阳剑治等人提起公诉,二区检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邢国喜等人依仗废品收购行业垄断规则,无视国家法律,公然结伙驾驶2辆货车、1辆摩托车随意追逐、拦截被害人陈某堂的货车,又在公共场所使用暴力,实施围堵、伤人、抢车、闹事等行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3人所犯罪行性质恶劣、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追究3人的刑事责任。
东莞第二市区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邢国喜、王桥、欧阳剑治一年2个月零14日,1年2个月零4日,1年2个月零4日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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