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祁瑞龙)兰州市决定将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无证照经营,不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的回收网点,以及存在违法回收行为的回收网点进行取缔。
据介绍,此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涉及十个方面,首先对无证无照开展回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查处,坚决取缔;其次,对不符合《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和证照不全的回收站(点),将限期迁入政府规划批准的交易市场内经营,逾期不迁者进行查处,予以取缔。第三,在城市出入口和建成区内的主次干道及河洪道两侧;城市建成区内的国道、省道及高速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旅游景点、城市居民楼内;铁路、港口、机场、矿区、军事禁区、施工工地、水源保护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范围内及周边距离500米区域;党政军机关和学校附近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一律注销证照,并予以取缔。对利用开展回收业务收赃销赃、偷税逃税、违法违规的回收站(点),吊销其所有证照,取消其从业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对出租、转让证照的站(点),没收、吊销其证照,取消其从业资格。对违反《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依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罚。违反经营范围规定超范围回收经营的;非指定生产性再生资源收购企业回收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的,依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对扰民扰校,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城市景观、环境卫生,社会和市民反应强烈的回收站(点),予以取缔。对在清理整顿中,弄虚作假、出具伪证的回收站(点),没收、吊销其证照,取消其从业资格。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施不健全的回收站(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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