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巴高速废渣乱堆威胁泄洪 责令整改不见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半个月前,历时5年建设的宜昌至巴东高速——“宜巴高速”正式通车,贯穿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的沪蓉高速大动脉全线贯通。宜巴高速堪称中国高速公路建设的经典之作。然而,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虽已完工,但是,有部分施工路段的沿途村民和企业却反映,活干完了,现场却没有收拾,工程堆放的废渣影响了他们的生产、生活。

    在施工期间,当地水土保持局等行政主管部门也曾因废渣堆放问题,连续三年发文,要求施工方中铁十一局一公司进行整改。但是,当地村民说,整改通知年年发,问题却不见解决。

    在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镇楚阳隧道进口,宜巴高速公路北侧,红褐色的土石块堆出了一个至少二三十米高的废渣坡。顶上和高速路面基本持平,现在,种着一些还没有长出叶子的树苗。

    2009年,宜巴高速31标项目在这里全面开工。附近村民说,施工后这里开始堆放施工废渣,而且废渣是堆在了河道里。

    附近企业——万家河电站的一个水渠口就在这里,其负责人表示,他们是径流发电,都靠水渠引水,渣土堆在河道影响电站取水,电站曾因此无法发电:

    万家河水电站负责人:山上来的水,我这一个拦水坝,取水就从这上那个渠道。现在那个取水坝全部被它淹走了。看得见那个弃渣不是把渠道埋掉了么。关键是一下雨,渣滓就流到渠道里面。一有洪水的时候,就洗刷到渠道里面,就堵塞了。每年损失60、70万。

    水电站的水渠同时也供给龙潭村等几个村庄的用水,龙潭村村支书许志高讲,渠道被堵对水量和水质有影响:

    许志高:水量确实变小了。对我们人畜饮水(影响)就是卫生条件有点差。

    这些是附近村民和企业的直观感受,那么,渣土这样堆放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隐患?对此,巴东县防汛办公室向主任表示,该工程渣土堆放威胁防汛安全:

    向主任:最起码你把我的河床太高,我的行洪能力就不够了。它把上游的弃渣、覆土,每次降雨都往下带。

    向主任介绍,弃渣场下游的罗溪河河道在2012年进行了整修,清理了河道。现在,上游弃渣被水流带下,已经又在河底淤积了起来。

    巴东县《关于2013年防汛备汛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提到,宜巴高速第31合同段楚阳隧道进口弃渣场,堆积约40米高并将万家河河道整体拦截,存在安全隐患。

    巴东县水土保持局曾在2011到2013年,连续三年因该工程段弃渣堆放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但该局水保执法监察股谭股长说,作用不大:

    谭股长:它当时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应该是临河,但是不能跨越河道。按照我们水土保持这块,它的拦挡是必须要做的。但是它真正施工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这个,有影响的。这个危害肯定是有。但是我们这基层执法,执法不到位。

    记者:县一级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他们的联合执法,检查,效力怎么样?

    谭股长:这是,实话实说,效果一般。

    既然被指出存在安全隐患,并曾连续三年被责令整改,为何施工方的相关防护措施仍未完全到位?堆放的工程弃渣场又将如何处理?对于这些问题,施工方是如何回应的?

    对于施工中连续三年因弃渣场问题被令整改一事,施工方中铁十一局一公司31标项目部陈经理解释称,当时施工和做防护有冲突:

    陈经理:因为当时还在用的过程中,下边有人在施工,就涉及到一个安全问题。如果当时施工过程中你要是做防护,可能和施工有冲突的地方。我们就是开工之前做了两道挡墙。交工完了,2013年9月,渣场位置就确定了,再整体进行防护的。

    而我国《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也就是说,应该先把水保防护设施做好,再开工。巴东水保局水保执法监察股谭股长:

    谭股长:严格的说,它要有专门的弃土场,所有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要设置专用的弃渣场。弃渣场必须要先建先拦,后倒。但是现在山区施工,先把渣滓倒这以后,它是再做再拦。

    现在,宜巴高速已经通车,主体建设工程完工。附近村民和企业担心,工程遗留的废渣会不会就没人管了。对此,中铁十一局一公司31标项目部陈经理表示,工程尚未进行最终的整体验收,他们正在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整改:

    陈经理:初步验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一些绿化的树,存活率低,另外,还有一些排水破损什么的。现在正是验收还没有出来。它正式验收的话还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出了问题以后我们再按照正式验收进行整改。

    而项目业主方宜巴高速指挥部技术质量部贾主任也确认,必须通过水保验收,整个工程才能通过验收,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指挥部技术质量部贾主任:他们正在整改中。他这个挡墙按照设计做了。现在是,弃渣场需要修复等方面,在整改。它的渣场高度比较高,也要把坡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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