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废品回收站点除“四害”达标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再生资源协会:

    为巩固提高襄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根据襄阳市爱卫会有关工作要求,对照襄阳市区创建湖北省除“四害”先进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单位工作职能,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废品回收站点开展除“四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办[2014]66号),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督查、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除“四害”工作方针,实行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经常性杀灭和突击性杀灭相结合,综合防治措施和化学杀灭相结合,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除“四害”活动,控制和减少虫媒传染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今年9月底前顺利通过省灭鼠、灭蝇、灭蚊、灭螂先进城区达标验收,为迎接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打下基础。

    二、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督办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废品回收站点除“四害”达标工作,各城区负责辖区内废品回收站点除“四害”达标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市再生资源协会负责协助市局及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中旬)。做好除“四害”达标准备工作,成立专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组织技术培训,落实消杀药物、器械。

    (二)综合治理阶段(7月中旬至8月底)。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再生资源协会组织辖区内废品回收站点集中开展除“四害”大治理活动,彻底清除废品回收站点的坑洼积水、残存垃圾等各类孳生地;加强防鼠、防蚊蝇、防蟑螂设施建设,设施完好率要达100%;全面开展查漏补缺药物灭杀,切实降低“四害”密度;对所有蚊蝇、蟑螂孳生场所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做到无缝隙、无死角、全覆盖,严禁使用国家违禁药物。

    (三)督查迎检阶段(7月中旬至9月底)。市商务局根据治理情况,按照专人,对照标准,对城区各废品回收站点除“四害”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办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迎接省爱卫办达标验收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按照省专家考核验收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和督促本辖区内废品回收站点除“四害”工作,通过制定计划、召开会议、检查督促等形式推进除“四害”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消杀活动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建立完善2012-2014年除“四害”工作档案资料。

    (二)切实开展宣传发动。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使除“四害”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动手、个个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开展环境治理。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动员废品回收站点业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垃圾杂物,堵塞鼠洞,填平洼坑,清除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四)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除“四害”达标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市商务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通过暗查、明检,对各地除“四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并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导致除“四害”工作不达标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商贸科  吴燕

    联系电话:346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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