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电瓶中含有多种重金属物质,处置不当易造成环境污染。日前,广西柳州市破获一起处置废旧电瓶造成环境污染案,嫌犯对回收的废旧电瓶进行非法处置和熔炼,8名犯罪嫌疑人被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另有9人取保候审。
经侦查,2015年3月,犯罪嫌疑人朱某等6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行政许可手续情况下,在柳州市阳和北路、柳工大道两处地点开设废旧电瓶回收点,雇人对回收废旧电瓶实施钻孔处理,并将废旧电瓶内的液体,擅自向环境中排放。为牟取更多利益,当年11月,上述朱某等6人又与霍某、黎某等两人共同出资,在柳江县穿山镇一废旧厂区内开设废旧电瓶处置点,雇人对废旧电瓶进行拆改和熔炼提取铅锭,通过销售铅锭非法获利。
经环保部门检测和计算,阳和北路、柳江大道两处废旧电瓶非法处置点的总镉排放浓度,均超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至8倍;柳江县穿山镇一处废旧电瓶非法处置点处置的危险废物达100多吨,涉嫌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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