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利用废弃矿洞焚烧电子废料获刑
更新日期:2024-11-20T06:11:50 | 人感兴趣
利用废弃矿洞,焚烧电子废料
2018年年初,被告人阳某听说焚烧电子废料回收可赚钱,便联系郑某共商发财大计,郑某认为废弃矿洞可以用来焚烧电子废料,便联系王某借用其废弃矿洞用于焚烧电子废料。
2018年6月,阳某等人在未取得危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安装了接电装置、购买发电机、鼓风机,并租用铲车将空坪推平加宽。待一切准备就绪,开始投产。2018年7月12 日,三辆装着约80吨焚烧原料的车停在常宁阳加山上。当晚,阳某等人就开始投产,先将电子废料堆放在摆放好的钢管上,然后用木材将电子废料引燃,开启鼓风机助燃,同时雇请铲车将电子废料堆放到焚烧点。想趁着晚上居民休息,偷偷焚烧电子废料,不料被发现。然而,这80吨垃圾尚未焚烧干净,刺鼻气味和浓烟就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注意。
2018年7月16日,经当地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5.12吨已烧结废渣。因焚烧时间仅有四天,暂未从中获利。经鉴定,现场被查获的废渣属于危险废物,阳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触碰“污染环境”红线,决不允许
该院在受理该案后,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2019年7月12日,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对阳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一案依法提起公诉。2019年7月31日,该案当庭判决。阳某、郑某和王某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阳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郑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王某单处罚金3000元。
三人之所以站在被告席上,究其原因是因为法治意识淡薄、环保意识欠缺,虽然已经知晓焚烧电子废料会在一定程度上污染当地环境,但为了蝇头小利,还是弃环境于不顾,置法律于不顾,以身犯险。三人侥幸以为在三更半夜时靠着夜色能掩住滚滚浓烟,在深山老林处焚烧这些电子废料无人发现,谁知仅四天就被抓获,三人万万没有想到等待他们的竟是牢狱之灾和罚款。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一切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实现一己私利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电子废料富含的重金属,容易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如果将废旧电子产品作为一般垃圾随意丢弃,可能会渗透并污染土壤和水质;如果未经规范处理,随意对之进行焚烧,会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市民如发现有大量有毒有害有刺激性味道的液体、气体非法排放等行为,要第一时间向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便于及时查处。同时提醒各位市民,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健康,切勿私自焚烧电子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