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不少快速路桥下,总能看到不少密密麻麻停在一起的旧车,而在这些车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已经不符合上路标准的车辆。
据最新统计显示,截至7月18日,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40.2万辆,全市驾驶员突破600万人。
作为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之一,北京机动车的增长速度也只是全国汽车市场的一个缩影。有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1.86亿辆。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大幅增加,在售前、售后市场不断完善和规范发展的情况下,机动车的报废回收也已然摆在了人们面前,在“电子垃圾”之后,“汽车垃圾”也将成为影响社会秩序和环保的重要因素之一。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与现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最主要修改了资源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等方面内容。
报废比例严重偏低
虽然有关汽车报废的管理办法很早就已出台,但是从目前,报废比例严重偏低是不争的事实。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去年底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我国每年有200多万辆汽车达到报废年限,但实际上只有50万辆汽车进入了报废回收程序。也就是说,有75%的报废汽车已到使用年限却逃避报废,还在马路上“高危”行驶。
专门从事二手车置换业务的卓杰行总裁邹强表示:“由于补贴的金额太少,所以车辆报废的数量非常少。虽然我们并不直接参与报废过程,但是每年经过我手转而去做报废的车辆也就几辆,甚至没有。”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私人非营运性质的小轿车并没有报废期限,也就是说对一般普通车主来说,并不存在报废问题。而对于一些有营运性质的车辆,包括出租车,考虑到公众安全,就有着严格的报废年限。但是,作为一件商品,并不意味着汽车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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