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灯箱、一个店面”的流动收购点,“一杆秤、一个塑料袋、一辆三轮车”的拾荒一族……这些场景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随着公安机关对废旧金属收购业行政许可审批的取消,原有的前置管理、刚性管理模式被打破,废品收购业及个体工商户数量急剧增加,这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一道难解课题。面对废品收购业无序管理带来巨大治安隐患,深圳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废品收购业创新管理,以坪山新区公安分局为试点,从创新基础、秩序重建、管理长效三个方面着眼,走出了一条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新路。
打牢基础破解管理创新“开头难”
“万事开头难”,要全面、系统地推进废品收购业创新工作,重建行业管理新秩序,必须在打牢基础上下功夫。
为了破解“开头难”,坪山分局以“三电”案件的发案情况、涉案价值、防控成本、群众(企业)意见等4组数据为基础,分析数据背后的根源性、基础性、源头性问题,增强民警对创新废品收购业管理的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反销赃条例,提炼印发了坪山分局《废品收购业治安管理操作指引》,使民警从“无法管”到“有法管”;按照机关领导包“室”、分管社区副所长包“片”、社区民警包“点”的原则,将辖区的41家有牌和93家无牌废品收购站点的打击、查处和管理责任予以一一明确,从分局领导、内设机构领导到基层一线民警,都有责任、都有压力。同时研究制定了《废品收购业治安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追究方式,将废品收购业的治安管理责任以制度的形式进行了固化。
推进管理创新,必须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坪山分局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重点打击、逐片治理的方式,联合各职能部门,对辖区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地毯式清查整治;按照强制提升、强制入轨的原则,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联合提出了持证上岗、严格准入的意见。近日,坪山分局还对全区96名废品收购业负责人、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并制发了培训合格证;和全区41家废品收购站点签订了《废品收购业治安管理承诺书》,对方都表示将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
抓住环节破解管理秩序“重建难”
在推进废旧物品收购创新管理的过程中,坪山分局把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作为管理重心,把最大限度预防控制“三电”案件和销赃、购赃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管理与控制。
———在整个废品收购业管理中,交易收购是管理核心环节,也往往是管理盲区。针对交易收购环节中“人和物”的管理控制,坪山分局采取了“三合一”工作法,即收购登记制度、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三者合一,通过登记本登记、闭路监控录像和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的信息,三者互相印证、互为补充,确保“实数、实时、实名”进行交易收购登记,有效解决了不登记、漏登记、不适时登记和不全面登记等问题。自今年3月25日分局下发《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登记本》以来,安装废旧金属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站点有40家,安装率达到97.6%%,各站点共登记信息5456条,上传信息5456条。同时,各废品收购站点按照出入口和收购作业区必须安装、探头数量必须达到4路、保存时间3个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