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诸暨一
废品回收站干这事被罚款50000元!
经查明:当事人从事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当事人以150元/个的价格,陆续从金华等地回收废旧的汽车发动机4个、变速箱6个和前后桥5个;
当事人又从金华等地以2500元/辆的价格回收废旧的黑色本田轿车1辆(有五大总成,无车架号,无法启动),以1500元/辆的价格回收废旧的银灰色五菱面包车2辆(缺失1个变速箱外有五大总成,无车架号,无法启动)。
截至2021年8月19日被本局查获时止,上述汽车零部件和废旧汽车待拆解出售,但当事人无法提供回收废旧机动车的资质。
2021年8月21日与9月24日,当事人已将上述汽车零部件和废旧汽车以3100元的总价销售给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压碎处理,以上计违法所得3100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汽车;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3100元;2.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