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的陈女士是长沙一个小区的保洁员,因为比较节俭,平时会去捡一些
废纸箱,或者捡一些以为别人不要的东西。
但近日,陈女士却被小区居民莫名安上了“小偷”的骂名。对此,她觉得很委屈。
今年1月份,陈女士在小区地下车库的一个车位旁看见了一盆鱼,她以为那是没人要的,于是把它带了回去。
就在陈女士把鱼带回家后,她就接到了物业的电话。
陈女士:
物业说阿姨你捡到人家的鱼没有,我说我捡到了。对方就来我家里把鱼拿走了。我看到他,我就说对不起,把你的鱼拿到我家里来了。他说,要不是看到你年纪这么大了,我就要打你两巴掌。总是骂我,说我偷他的,在小区里面偷东西。我说我没有偷,他就一直骂,骂我什么我就道歉,我也不说什么。
本以为道歉过后,事情是暂时告一段落了。但在前不久,陈女士突然接到一条信息说,有业主在他们小区的微信群里面说她是小偷,对此她感觉到非常疑惑。
陈女士:
10栋丢了东西,他就发我的名字出来,说是我偷的。我就说,我没偷他的东西,莫名其妙发我的头像出来说是我偷的,我实在是想不通。
不仅是自己的照片被人拍到发到业主群里,陈女士表示,自家的门牌号信息也被曝出。
陈女士:
哪里有什么事,就打电话给我女儿,哪里有东西被人家拿走了,也打电话给我女儿。主要这个东西对我女儿打击太大了,她说我妈妈受了委屈,我还要受委屈,以后我在这里面,人家会说我是小偷的孩子。
本人和家人皆受到牵连,陈女士和家人希望当事人出来当面澄清,还自己一个清白。
根据陈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只能看到发布陈女士信息的业主微信名,并没有写住在几栋几零几。
为了了解更多情况,帮女郎陪同陈女士来到小区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己已经报警,但是业主的个人信息物业无法透露。
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
具体有任何问题可以去咨询派出所。
帮女郎:
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您的母亲遭受这样的事情,您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
我能理解,所有事情我都能理解。我说了,如果说要了解具体情况,我们公司有相关的制度,可以让我们的新闻发言人和你们联系。
截至发稿前,帮女郎并未接到物业公司新闻发言人来电。
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祖华:
小区居民未经阿姨许可,便在多个微信群曝光阿姨照片,涉嫌侵害阿姨肖像权,阿姨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发布者删除照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将涉嫌构成诽谤罪。
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我们也希望物业公司能够尽快给出一个答复,这位曝光陈阿姨信息的业主也能尽快出面给个说法。对此,帮女郎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