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废品回收网 > 江西 > 商情资讯 > 政治法规

南昌家电以旧换新可当场兑付补贴资金

更新日期:2024-11-23T04:11:29 | 人感兴趣
      江西省最新出台的《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操作流程》规定,为简化补贴程序,家电以旧换新采取由中标销售企业代主管部门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的管理办法。市民在交售旧家电次日起2个月内,持身份证和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可现场兑付或领取补贴资金,不用办理其他手续领取补贴资金。

    目前,江西省共设立家电以旧换新受理申报点5720个,从7月21日至8月2日,累计回收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电脑、空调等五类旧家电2309台,发放回收资金6.4万元。

    据介绍,今后市民如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无须自行搬运旧家电至回收点,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回收企业将提供上门收购服务,不过空调拆机费应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买卖废品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商务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废品行业企业名录 |
Powered By 中国废品回收网 废品回收价格行情 废品站
www.zgfeipin.cn 百度XML 蜀ICP备190248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