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销售额达26万
<script src="http://www.anhuinews.com/js/advertise_in_news/adv_6000000.js"></script>2008年8月,吉林人杨某来到合肥,得知卖假酒能赚钱,就动了歪念头。刚开始杨不会造假酒,就从别人那买假酒再去卖,赚得非常少。直到2009年初,杨某听说老乡李某懂生产假酒的工艺,便和李某商议在合肥包河区五里庙附近一民房里合伙制造假酒销售,两人前后投资6万元,用于购买散装的洋酒、瓶盖、标签、外包装盒等制假工具。李某负责洋酒的原料,杨某则负责销售,两人雇佣了几名同乡和亲友从事灌装、贴标和销售。直到2009年12月案发,他们已假冒“轩尼诗”、“人头马”、“红牌”等著名商标11种。
据介绍,这些“假洋酒”销售网遍及全国许多地方,主要在我省,许多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销售的“洋酒”都是从这里进的货。李某、杨某两人非法获利20.6万元。仅在2009年10月至12月两个月内,该团伙制造的假酒销售金额就达到26.4万元。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空瓶来自废品收购站
杨某等3名案犯已被审理。李某于今年4月14日被包河公安分局抓获,作为五里庙造假洋酒案的重要案犯,昨日下午在包河区法院受审。
据李某当庭供述,他负责购进制造假酒的原料,如瓶盖、标签、空瓶乃至压盖机,都是他从网上及废品收购店买来的。酒瓶则是回收来用过的旧瓶,再贴上标签,然后装上酒水,打盖出售。
李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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