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网上帮办发表了《
回收站燃烧垃圾 异味呛醒小区居民》一文,对于燃烧
废品的收购站,
天津河东区综合执法局第四大队做了相应管理。
8月23日,网上帮办受到了
天津河东区综合执法局的回函。
河东区综合执法局第四大队根据河东环保局提供的“焚烧
橡胶和塑料的源头是非法废品收购站”这一信息,深入现场调查情况。
经过执法人员的调查,该地位于河畔路,属于东丽区与河东区的城乡结合部。废品收购站为东丽区增兴窑大队村民出租的房屋,且经营者持有经营执照并按时向增兴窑大队缴纳管理费。
四大队根据群众诉求对废品收购站的经营者进行了有关市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令其不得影响市容环境,乱堆乱放。若再有焚烧塑料和电缆的行为,四大队将协同河东区环保局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