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讯(记者陈宝云)“我们楼下建起了
废品收购站,不仅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还占了公共停车位。”家住承德市长安小区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了居民们的烦恼。
记者来到该小区1号楼看到,楼下一车库外搭起了一个简易房,简易房外堆放着大量废品。李先生告诉记者,每天废品站从早上5时多就开始忙活,“吵得我们都睡不着觉。”除此之外,由于大量废品占用了道路一侧的室外停车位,李先生说一旦回家晚点,就会遇到无处停车的现象。李先生和该楼的居民向记者反映,这些回收的废品许多都是易燃物,加上紧邻道边,很容易发生火灾,“万一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居民们称,他们也多次向物业进行过反映,但物业部门称他们没有执法权,虽多次劝说该废品站经营者,却没有效果。记者查阅了《物业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