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废品站禁收六类物品
更新日期:2024-11-23T14:11:39 | 人感兴趣
近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范家营村一家废品收购站发现收购的下水井盖和工程用的扣件等禁收品,随即将两名经营者行政拘留。
据警方介绍,废品回收业已成为“洗赃”大户。一些废旧物品收购站为了牟利,私自收购电缆电线、铁路器材、水表电表、学校牌匾、垃圾箱桶、桥梁支架、车站设施等国家明令禁止收购的物品;个别流动收废品人员在白天收废品时踩好点,于夜间偷盗护栏、暖气阀门、电缆和铁皮卫生箱等,很多能砸碎卖钱的东西都成了“抢手货”。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涉嫌违法经营的收购站点和从业人员。
废品收购站六类禁收物品为:无出售单位证明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铁路、公路、油田、供电、电信、水利、矿山、测量、消防等专用器材和城市公用设施;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等;国家明令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