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废品回收网 > 江西 > 商情资讯 > 政治法规

南昌一次性塑料输液瓶将统一回收处理

更新日期:2024-11-19T14:11:43 | 人感兴趣
    中国废品回收网从武汉省卫生厅获悉,武汉省日前制定了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其中规定,医疗机构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污染,不属于医疗废物,统一由医用物资回收再生企业定点回收处理。同时,要求省医院感染监控中心要对回收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处置后的废塑料去向、数量、时间要登记备查,确保处置后的废塑料再利用不会危害人体健康。
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买卖废品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商务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废品行业企业名录 |
Powered By 中国废品回收网 废品回收价格行情 废品站
www.zgfeipin.cn 百度XML 蜀ICP备190248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