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东坡区出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更新日期:2024-11-22T11:11:45 | 人感兴趣
为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效减轻农村面源污染,实现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日前,眉山市东坡区委、区政府出台了《眉山市东坡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2011年3月底前,在全区全面建立“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垃圾统一清运和集中分类处理。
《方案》指出,泥土尘灰、厨余垃圾、植物枝叶等垃圾,采用生物堆肥方式集中处置;金属、塑料、玻璃、废纸等可回收垃圾,进入废品回收环节,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就近选择适宜地点填埋;不可回收、不可降解垃圾实行集中处置;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进行特殊安全处理。S103线、S106线沿线的太和镇等9个乡镇及万胜镇等4个乡镇的垃圾,区上统一清运到盘鳌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多悦镇等5个乡镇自行清运到盘鳌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崇仁镇等5个乡镇修建填埋场自行集中处置。
《方案》指出,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强化环卫设施建设,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户建定点垃圾收集池,村建生态处理池,乡镇建垃圾中转站(地库)或垃圾填埋场。全区计划修建户定点收集池7430个,组收集池1874个,村生态处理池476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地库)34个、垃圾填埋场6个。加强环卫设备购置,全区计划购置燃油式垃圾清运车74台,人力垃圾清运车476辆。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每个村配备2-3名保洁员,对保洁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垃圾分类处置知识培训。
《方案》指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经费保障措施。区财政对乡镇环卫设施建设费实行“以奖代补”,垃圾清运车辆购置费用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集中采购,垃圾集中处置费用、农村卫生保洁和垃圾分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方案》要求,各乡镇负责完成垃圾收集池、生态处理池、垃圾中转站(地库)的建设和垃圾填埋场的改造。区治理办牵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环保局负责完成对乡镇垃圾中转站(地库)和垃圾填埋场选址的审定。区治理办和区商务局牵头,区农业局、区环保局配合,负责完成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技术手册的编制和垃圾回收处理的试验示范工作。区治理办牵头,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和区商务局具体承办,各乡镇配合,对全区农村保洁员进行垃圾分类及回收知识的集中培训。
《方案》强调,区治理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健全对各乡镇的考核、监督机制,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与集中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区委、区政府将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评比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