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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布

更新日期:2024-11-20T01:11:24 | 人感兴趣
    2012年,广州在131条街道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同时在农村开辟了垃圾分类的“第二战场”。进入2013年,垃圾分类进入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广州垃圾分类将何去何从?上述焦点问题会有明确答案吗?在广州市“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南方日报记者对影响垃圾分类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聚焦,期待此次“两会”对上述问题有所回应。

    悬念 1

    计量收费会“随袋征收”吗?

    近日,伴随着《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持续十多年的垃圾收费制度,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

    上述草案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排放者付费原则,并逐步推行计量收费。”这意味着“计量收费”被正式列入立法议程中。

    据了解,目前广州居民每家每月10元清洁卫生费和5元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模式是从2001年开始实行的。但现有的垃圾收费模式存在两大问题:其一是收费率不高,其二是无法体现“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不利于促进垃圾分类。为此,广州市从去年开始计划对此进行改革。其中,《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办法》已被列为2013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建议正式项目。

    那么,“计量收费”将会如何具体设计?

    对此,持续关注垃圾分类的知名网友“巴索风云”表示,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主要有两种模式,其一是随水费或煤气费征收,这是最简单的,但是其相关性并不那么直接;其二是“随袋征收”,垃圾处理、收运费用以及少量的生态补偿费都统计在内,折算到垃圾袋的购买费用中,这个比较直接,但监督体系要跟上。

    广州将会采取哪一种方案呢?“计量收费”有没有可能于今年在全市铺开?

    “方案不急于出台,要先倾听市民的意见”,在昨日广州固废办召开的年终工作总结会议上,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固废办主任古石阳表示,计量收费制度改革要发动市民充分讨论,以此机会宣传垃圾分类以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古石阳举例说,像关于处罚不分类行为的规定,由于没有完整的配套,执行就缺乏基础。而据调查,目前居民对“随袋征收”的认可程度仅占31.1%,反对达到53%。对此,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博士陈晓运建议,要顺利实施这些政策,还要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民意,共同制定出一个适合的方案。

    古石阳在上述会议向记者透露,计量收费今年还不会全面铺开,但可能在部分社区开展试点;而由于要先征集市民意见,该项政策尚未纳入人大审议范围。

    悬念 2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能在高架桥下“落户”吗?

    除了收费制度改革,垃圾终处理设施建设也是目前广州必须解决的问题。

    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垃圾填埋场即将面临饱和,垃圾围城危机迫在眉睫,但是新的终处理设施建设却严重滞后。而几乎占生活垃圾“半壁江山”的餐厨垃圾,同样面临处理设施不足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广州要处理的餐厨垃圾达数千吨,但现有处理能力仅有100多吨。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是一大难题。由于有臭味,居民的反对呼声很大。荔湾区杏花社区曾遇到这一问题,后来街道将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安置在珠江隧道引桥的高架桥底下,问题才得到解决。日前,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到该社区视察时,专程到该高架桥下参观。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陈建华指出,只要没有消防等安全隐患,高架桥底这个空间完全可以利用,现在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等公共设施选址难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了,广州那么多高架桥,如果利用100个,日处理餐厨垃圾就能达到1000吨。

    不过,去年“6·29”事故发生后,广州曾对高架桥下的违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那么,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在高架桥下“落户”,是否也会遇到法律上的难题?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一名资深的公路系统人员则指出,诸如城市内的道路、高架桥,属于市政道路范畴(系市政管理系统管辖),不同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所指的“公路”。而根据《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规定,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包括桥下空间的,须取得规划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同意,符合桥梁安全管理等要求的,由市政管理部门发给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并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另据了解,目前国内其他城市也是这么做的,其中北京市内就有很多桥下空间被用作垃圾站。

    悬念 3

    垃圾分类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的政策,需要每一个家庭的参与。根据最近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的调查报告显示,广州98%以上的市民支持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基本成为全民共识。但是,实际上参与分类的比例并不高。

    据环保组织宜居广州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的专项调查显示,虽然分别有74.1%和82.55%的居民表示会把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分出来,但仅有60.7%的居民真正做到分类投放,只有39.2%的居民会把有害垃圾扔到有害垃圾桶。

    上述调查显示,目前影响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和准确性的原因有多个方面,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宣传主体、内容和形式单一。据介绍,近两年政府在垃圾分类方面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主要还是依靠物管和街道、居委个别工作人员来负责。然而物管要处理的小区事务繁多,基层政府更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也就缺乏足够的人力或精力来投入垃圾分类工作。与此同时,宣传内容缺乏吸引力和针对性,并且分类指引不够详细,也影响了居民的参与热情。

    为此,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博士陈晓运建议,要鼓励社工机构、NGO等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工作中,与物业一起营造小区垃圾分类的氛围,挖掘群众的力量,以“市民影响市民,街坊带动街坊”。

    对此,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提出,今年6月前,全市各区(县级市)要以街(镇)为单位,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落实社区网格管理员兼任垃圾分类督导员,建立垃圾分类专门督导队伍;市固废办还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范畴。而农村地区可依托“两委”和现有的保洁管理力量组建垃圾分类监督队伍。

    ■代表问策

    垃圾分类怎样扩大市民参与率?

    “计量收费”要解决可行性问题

    市人大代表曾德雄:

    垃圾“计量收费”制度能在广州执行吗?

    对此,广州市人大代表、市社科院哲学文化研究所所长曾德雄表示,这项政策从道理上讲是没错的,因为这符合“谁污染谁付费”原则;但是实施这项政策要注意解决可行性问题。

    “谁来统计垃圾量?怎么收费?”曾德雄说,这些看似细节的问题,但在实践中却是不得不解决的,并且也会有很多麻烦。如果学习台北,垃圾费“随袋征收”,统计的事情解决了,但是完全可以想象到的是,“将会有人为了少花钱而偷扔垃圾”,而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则必须花费很大成本来实施监督。

    曾德雄认为,垃圾分类涉及全社会,不是单一的行政力量就能够推动的,应该将垃圾分类与公民社会建设相结合,如果没有公民社会基础,市民的参与程度就会受影响,垃圾分类也难以成功。“为什么要将全市的垃圾处理业务交给广日集团呢?”曾德雄提出,如果在垃圾处理这个关键环节上无法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市民就会怀疑垃圾处理的成效,进而影响其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和积极性。

    ■数说

    2012年焚烧填埋同比减量3.1%

    据统计,2012年,广州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总量为498万吨,日均处理13656吨,焚烧、填埋处理量同比减量3.1%。餐厨垃圾生化处理46495吨,相比去年增长23396吨;有害垃圾分类处理量35.5吨,相比去年增加25.5吨。全市生活垃圾直接分类分流到废品回收站达140万吨,通过二次分拣回收了可回收物70多万吨,总共回收废弃物达210万吨,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率达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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