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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县: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监管工作

更新日期:2024-11-20T00:11:52 | 人感兴趣
    今年以来,朝阳县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对经营者进行完善备案登记,基本扭转了全县回收行业的乱堆、乱放、无证经营等不良现象,推动了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向规范、健康、有序方向发展。 加强了对城区结合部和乡镇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检查力度,有效地控制了再生资源的违章回收、非法收购等不良现象。督促没有进行备案登记的经营户进行备案登记。5月份共出动车辆30车次,执法人员90多人次对全部业户进行走访,对其法人、经营范围等变化情况及有无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完善备案制度。10月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行业大检查,重点加大对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扰民扰校,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和周边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以及社会和市民反映强烈的无证照回收站(点)的整治。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现场检查问题比较多的4户站点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查出问题现场纠正。推进了再生资源行业的有序发展,清理了影响社会治安和二次污染环境等混乱现象,规范了的各回收网站(点)的管理,呈现了崭新的行业面貌,提升了城市总体功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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