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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严禁废品站收购煤气罐

更新日期:2024-11-19T08:11:06 | 人感兴趣
    废品站私自收购煤气罐,再转手出售赚取差价,这样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3月25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了解到,从4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商务(粮食)稽查支队将检查回收站点,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行为,查没非法收购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目前已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回收站点在4月1日前先自查自纠。

    据了解,液化气钢瓶使用达到15年,必须强制报废。按照乌鲁木齐市政府要求,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须通过指定渠道回收,再交由专门的检测站进行破坏性处理,严禁私人倒卖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将液化石油气钢瓶卖给废品回收站。

    “液化石油气钢瓶残留有危险化学物质,容易爆炸,私人切割报废容易引起危险。”乌鲁木齐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乌鲁木齐市有资质回收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站和换气站有20个,其中充装站7个、换气站13个,市民家若有废弃液化石油气钢瓶可交给这些充装站和换气站,每个回收价是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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