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废品回收站做医疗废物加工 建议回收输液袋
更新日期:2024-12-05T02:12:07 | 人感兴趣
福州晋安区后山村有家废品回收站暗藏医疗废物加工点,事后记者暗访一些小诊所,发现了一些问题(详见5日A06版、9日A32版)。对此,福州市卫生局表示,避免不了个别人因利欲熏心倒卖医疗废物,他们将会加大力度监督医疗机构,同时将建议省固体废物处置公司(以下简称“固废公司”)将输液袋也进行统一回收。
部门回应:加强医疗废物监督
8日,记者暗访了连江中路“郑勤诊所”,一个自称诊所工作人员的人说,如果价格合理,可将诊所内的一半医疗废物卖给记者,为不让回收医疗废物机构怀疑,将剩下一半给回收机构回收。
报道见报后,“郑勤诊所”负责人林女士表示,上述工作人员并不是诊所内的工作人员,他当天所说的一些言论,并不能代表诊所。
林女士向记者出示了数份医疗废物回收单。回收单上显示,往年该诊所每天大概产生1公斤左右的医疗废物,均由固废公司回收。但记者注意到,今年只有8月份有回收记录单,大概都是两天回收一次医疗废物。对此,林女士解释,其余的回收记录单未带来。
11日,福州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本报报道的“爱心诊所”、“郑勤诊所”检查后,发现两家诊所每天的医疗废物量都正常,并且都是由固废公司回收。但该负责人表示,避免不了个别人因利欲熏心倒卖医疗废物,卫生局会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督。
未污染输液袋不属医疗废物
福州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依照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为五类: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他介绍,医疗废物的主要危害是有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还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所以福州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都由固废公司处理,个人不能自行处理。
据介绍,针头等锐器,均放置在固定的回收盒中,其他医疗废物也均有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包装回收。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条例》规定,使用后的输液瓶,包括一次性输液袋等,在没有被病人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前提下,不属于医疗废物范围,但回收后也不能当作输液瓶再使用,若用于其他用途,必须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该负责人说,接下来,卫生部门将建议固废公司将输液袋也进行统一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