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垃圾分类试点3年还在玩概念 立法缺失意识不强
更新日期:2024-11-21T04:11:21 | 人感兴趣
2012年,济南市历下区作为山东省的首批试点,开始在部分小区推行垃圾分类。3年时间过去了,甸柳一居志愿者们如今每天仍需站在垃圾桶旁,监督和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垃圾分类试点3年却成效不明显,一方面居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意识仍需加强,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处理流程也需更加配套。
坚守 志愿者风雨无阻监督指导垃圾分类
4月17日上午,记者在甸柳一居社区内看到,一种绿色垃圾桶上写着“可燃烧垃圾”,另外一种黑色垃圾桶上则写着“不可燃烧垃圾”。
冷露春住在甸柳一居二区8号楼,推行垃圾分类开始不久,她就成了一名监管垃圾分类的志愿者。从此,不管刮风下雨,她都在居民扔垃圾的高峰时间,站在楼下的垃圾桶旁,提醒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刚开始分类的时候居民还不习惯,常常没有分好就拿下来,我们这些做志愿者的就戴上手套将分错的垃圾捡拾出来,再分门别类放进垃圾桶。”冷露春说,每次给垃圾重新分类时,垃圾散发出来的气味让她恶心得想吐。
“当时历下区城管局的工作人员经常来社区宣传,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分,免费发放可降解的塑料袋,让我们用来装垃圾。”冷露春表示,甸柳一居居委会也会监督志愿者,既然要做,就做到最好。
3年过去了,不少居民已养成习惯,自觉分好垃圾带到楼下。“碰到分得不对的,我们就提醒业主,他们以后就会注意,遇到不用可降解垃圾袋的,我就随身带着,帮大家套上。”在冷露春看来,垃圾分类是件挺好的事情。
“关键还是观念问题,但转变观念总是需要时间的。”冷露春说,“居委会也会监督我们这些志愿者,既然要做,就做到最好。”瓶颈 垃圾处理手段限制垃圾细分门类
甸柳一居的垃圾分类,一开始按照餐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四类分设蓝、绿、黑、红四种颜色垃圾桶。后来,转变为如今的绿色和黑色两种,分别为可燃烧垃圾和不可燃烧垃圾。
减少了两类,居民分起来更方便。济南的垃圾处理方式目前主要还是焚烧和填埋,原来的4种分类与济南市的现状不符,所以进行了调整。居民往往会直接将可回收垃圾收集起来进行废品处理,有害垃圾则进行定时回收。这样剩下的两种,可燃烧垃圾直接送进处理厂进行焚烧,不可燃烧垃圾就直接送进填埋场。目前,历下区的垃圾分类还处于试点中,在实践中一旦发现问题就会及时调整。
每一个季度,城管工作人员都会到社区来回收有害垃圾,例如过期药品、废电池等,居民可以将收集的有害垃圾交给工作人员,然后换取纸抽等生活用品。每个月底,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还会将可降解的垃圾袋免费发放到居民手中。缺位 立法缺失,垃圾分类推进缓慢
目前济南市只有历下区的部分地区在试点,其他各区都还没有进行这项工作。“济南市的垃圾处理主要是填埋和焚烧两种形式,目前餐厨垃圾场还在试运行,只处理饭店收集来的餐厨垃圾。”城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历下区经过分类的垃圾可以分别送到焚烧和填埋的场区,其他区的生活垃圾一般直接焚烧。”
工作人员表示,天桥区、槐荫区两个区的居民在冬天使用蜂窝煤取暖的较多,所以冬天时这两个区的垃圾大多送往填埋场。“城管部门之前也做过一些调研,对于如何分类,分类后如何处理目前还存在一些争议。”工作人员说。
此外,对于垃圾分类,目前济南市并没有相关的立法
和规范,缺乏约束性政策和可以借鉴的操作模式,在实际运行中有一些困难,这也是济南市迟迟没有全面推广的原因之一。
业内人士表示,垃圾分类不仅仅是个概念,而是一个很庞大的工程,包括建设一套可靠的垃圾分类运行系统等。仅仅靠城管部门来推动是不现实的,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