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颁布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办法
更新日期:2024-11-24T14:11:25 | 人感兴趣
《甘肃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6月5日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回收网点设置和储存体系建设等方面予以引导和扶持,提高公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和环境污染防治意识。鼓励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设立临时回收点,为回收提供便利;鼓励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个人使用者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由经营者回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园区,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向园区聚集,鼓励已建企业向园区搬迁;禁止采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从事生产、加工电器电子产品和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分类、拆解、循环利用、安全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电子废物处理污染防治的技术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加强岗位培训,制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发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的规定,应当选择无毒无害、可回收再利用的设计及生产方案,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清洁生产有关规定,并在其产品上或者产品说明书中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