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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活垃圾按照标准分为3类 最高可罚款3万元

更新日期:2024-11-20T15:11:06 | 人感兴趣
    一是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

    二是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是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有处理条件的住宅区等场所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以纳入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系统进行收运和处理。

    深圳垃圾分类新规8月1日起实施 生活垃圾未分类个人最高罚100元

    《办法》还明确了违反垃圾分类投放义务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按照具体情况处以2000~5000元不等罚款0

    ●对于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个人将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罚款;单位处1000元罚款。

    ●生活垃圾收集企业如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处10000元罚款;生活垃圾运输企业违反《办法》对垃圾运输制定的相关规定的,将处以2000~10000元不等的罚款。

    ●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如违法处理其他垃圾或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产生二次污染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0元罚款。累计处罚3次或者3次以上的,取消其生活垃圾处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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