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内绿水相通,清渠相连,路林交错,环境优美,一派田园风光……在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学塘村,587户1987人,村路整洁,不见一处垃圾或者白色污染,让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组的成员们赞不绝口。记者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合肥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全域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这次验收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在我省开展的农村生活垃圾3年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中,合肥市垃圾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目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率已达90%以上。
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先行,实现城乡 “一体化”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要把农村当成城市管。城乡一体化不仅要关注经济发展,更要着眼环境卫生的‘一体化’。”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合肥市在分析现有环境卫生设施资源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合肥市城乡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5-2020)》,明确了县域生活垃圾收运规划和处理规划,要求形成与生态环境要求相一致、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目前,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已明确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模式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即村级负责建设配备垃圾桶(房),监督和管理居民、单位将垃圾投放至垃圾桶(房)存放,并保持垃圾桶(房)整洁完好;乡镇负责垃圾运输车辆配备,组织将垃圾从村居垃圾桶(房)收集运送到中转站;县(市)负责将生活垃圾由中转站运输至处理场以及中转站和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鼓励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农村环卫清扫保洁。
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置率达90%以上
为缩短城乡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差距,合肥市加大了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增加购置了大批相关设施、设备,保证农村垃圾“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据统计,全市共购置垃圾桶近7万个,修建7131个垃圾房(池),配备3677台各类垃圾车,建设58座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设施。同时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步伐,建成了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肥西县生活